2021
十月
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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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伦理神学】第四十二讲|教会训导与基本人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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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权宣言颁佈的当时,教会当局最高训导,并没有公开的表示支持,教宗庇护十二世也持相当保留的态度。到了教宗若望二十三世,在一九六三年颁佈的“和平通谕”中,第一次採用“人权”这个名词,还把联合国的人权宣言,称为“极重要的文件”、“时代讯号”。之后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颁佈的“人类救主通谕”中,用相当长的篇幅,来讨论人权的问题,指出倡导人权,和教会在现代世界中的使命非常有关係,尊重人权就是社会安定,与普世和平的基础。